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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   读者管理规则

1  入馆须知

2  办理各类借阅证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

 

1  入馆须知

•  请持一卡通或读者证刷卡入馆,文明使用图书馆,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;

•  借阅、上机及馆内其它学术活动,均须持证按程序或定点进行,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;

•  请爱护书刊及设施,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水;

•  请保持馆内清洁、肃静及所有物品的有序陈列,瓜果、食品等一律不准携入馆内;室内严禁吸烟,不可乱丢纸屑、随地吐痰;

•  穿拖鞋、背心等衣冠不整者,请勿(不准)入内;

•  请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,以免丢失;

•  除外文书刊阅览室、外文图书借阅室、样本图书阅览室、珍藏阅览室、特藏阅览室、中文报刊阅览室等区域外, 读者可带包进入各个区域;

•  为了保护书刊资料、避免一些珍贵资料的损坏及遗失,除可外借图书外,其余文献一律在馆内复印;

•  馆内每人一座,不得占座,离馆时请带走自己物品;

•  请爱护书刊,不要在书刊上任意圈点、批注、污损、撕割,违者按本馆《损坏、遗夫书刊赔偿规则》处理;

•  保持环境安静、阅览室内不得谈笑,不得接听手机,以免干扰其他读者;

•  共同维护阅览秩序,对违反阅览规则又不听劝告者,工作人员有权令其离开本馆;

•  外单位人员应持本人“通用阅览证”、“临时阅览证”、单位介绍信(一次有效)或经馆长同意方可入馆阅览。

•  图书馆大厅及各非带包区前设有寄包箱,请按规定文明使用寄包箱,不得占用,离馆时请带走自己物品;

•  进阅览室请自取书位牌,使用说明请看书位牌反面; 阅后请把书刊放回原处,如无法放回原处,请放在中转台或中转车上,不要随意上架,以免乱架,影响其他读者使用。

•  大厅及阅览室设有目录检索用电脑。用户可以通过书名检索或索书号检索,了解选定图书的外借情况;通过借书情况菜单,可以了解自己当前的借书情况。为保证系统正常工作,请用户不要自行关机及使用与本系统检索无关的操作。

 

2  办理各类借阅证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

2.1 免费证

“一卡通”校园卡(借书证)的办理、挂失、补办

本校师生持有的“一卡通”校园卡即为借书证。“一卡通”校园卡的办理、挂失、补办请与校信息办联系。信息办联系电话: 65904048

联系电话:总馆 65903878

     分馆 65362662

2.2 临时借书证

①由学校各部门出具证明允许办理临时借书证者,每学期收费 50 元。

②所有持临时借书证者,借阅本馆图书均需收取押金。借阅权限为 6 册者,收取押金 200 元,借阅权限为 10 册者,收取押金 300 元。借阅外文图书需按图书原价格,另外收取押金。

③临时办证者还清所有图书,退还借书证后,凭押金单据取回押金。

 

2.3 临时阅览证

对象:本校进修教师、学位生(研修班)、国外进修生、成人教育全日制学历班等。

收费标准:每学期 25 元。

2.4 短期临时阅览证

校外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来馆进行联系。经本馆同意后,持本人有效证件,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“短期临时阅览证”查找文献资料。

收费标准:每周 5 元。

2.5 通用阅览证

凡属本校师生如需到本市其他图书馆 ( 上图、其他高校图书馆等 ) 阅览,可到总馆流通部办理本市通用阅览证。凭通用阅览证可到上海图书馆、中科院上海文献情报中心,以及复旦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等 30 个单位阅览。需要办理此证的师生,请带好工作证、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并交 25 元费用和 1 寸照片 1 张到外借处办理,使用期 1 年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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